李江却台語文教基金會
 登入  |  註冊
贊助本會

支持台語文請贊助本會(可抵稅)
搜尋
新會員
蔡再滿 2009/6/15
xbmcgo 2009/4/22
syshen 2009/2/21
Himni 2009/2/9
ton2 2009/2/1
lch400713 2009/1/13
sunnytso 2009/1/6
張明珠 2009/1/5
Ngakun 2008/12/27
alungpan 2008/11/27

活動消息 : 2009 年阿却 ( A - k h i o h ) 賞 [台語文學創作暨論文研究] 獎勵金申請辦法 (簡章)
發表人 akhioh 於 2009/6/2 16:31:05 (1148 人讀取)

2009 年阿却 ( A - k h i o h ) 賞 [台語文學創作暨論文研究] 獎勵金申請辦法 (簡章)
一、活動緣起:
本基金會成立至今,一直致力於推廣、宣揚母語傳承及書寫的事工,包括長期協助《台文BONG報》與《台文通訊》等母語刊物的發行工作、辦理台語文基礎班、幫助各界人士培養母語讀寫能力、積極推動母語相關政策的落實,以挽救瀕臨滅絕的台灣各族母語。鼓勵台語文學創作,意在深掘母語文化的土壤,期待母語文化展開新的生命。近年各大學廣設台語文、台灣文學等相關系所,惟台語文學創作與研究尚在起步中,為獎勵社會各界投入台語文學創作、學子投入台語文學研究,特設 [台語文學創作暨論文研究] 獎勵金。
二、活動宗旨:為鼓勵社會各界投入台語文學創作、學子投入台語文學研究,辦理2 0 0 9 年阿却 ( A - k h i o h ) 賞 [台語文學創作暨研究論文] 獎勵金活動。
三、指導單位:教育部
四、主辦單位:財團法人李江却台語文教基金會
五、協辦單位:台文罔報雜誌社、台灣羅馬字協會、臺灣基督長老教會台灣族群母語推行委員會
六、徵選對象:
1. 台語文學研究論文組:國內各大學人文及社會科學各系所大學生及博、碩士班研究生。
2. 台語文學創作組:各界人士,沒有身份、國籍、學歷等的限制。
[說明:參加論文組及創作組的論文、作品皆須以台語文書寫;受限於經費,本屆僅徵選Hō-ló台語作品/論文。]
七、錄取名額及獎勵金額:
1.台語文學研究論文大學生組
語言類,入選二篇,每篇8,000 元 (內含稿費)。
文學類,入選三篇,每篇8,000 元 (內含稿費)。
2.台語文學研究論文研究生組
語言類,入選二篇,每篇30,000 元 (內含稿費)。
文學類,入選三篇,每篇30,000 元 (內含稿費)。
註:1.為鼓勵更多學生參與,曾連續入選同一類組論文獎勵二次者,隔年起方得再參加。
2.參加者請自行註明類別。
3.評審得視情況調整入選類別及篇數。
3. 台語文學創作組:
【A-khioh 阿卻賞】──小說組頭賞1名,獎金30,000 元 (內含稿費)。
【Pe̍h-līng-si 白鴒鷥賞】──小說組二賞2名,獎金15,000 元 (內含稿費)。
【O͘-tshiu 烏鶖賞】──詩組頭賞1名,獎金15,000 元 (內含稿費)。
【Lā-pue 黑面琵鷺賞】──詩組二賞2名,獎金8,000 元 (內含稿費)。
註:1.同一類組連續2 年入選頭賞者往後不得再參加。
2.以上得獎人並可獲得本會所頒發的<阿却賞>紙狀及獎牌;最後錄取名額由審查委員會決定,並得做適當增減等調整。
八、研究論文內容及書寫規格:
1.大學生組的研究報告須於2008年9月1日以後(即該學年度後)經審核通過或教師推荐的台語文學相關主題的研究論文。
2.審核通過的博碩士論文。
3.2008年9月至今於各類學術研討會已發表的有關台語文學研究論文。
4.大學生五千字以上,研究生一萬字以上。
5.須具備一般學術論文規格:包括註解及徵引或參考書目。
九、申請方式:
[論文研究]
1.申請人請備妥1000 字以內自我簡介。
2.繳交期限:2009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截止,審查通過或教師推薦之台語文學研究論文一式五份,以及光碟一張(論文本文及2000 字以內之論文摘要,得獎之後於基金會網站上刊載);上述資料請親送至基金會辦公室或以掛號郵寄到:(108)台北市中華路1段106號9樓,李江却台語文教基金會[阿却賞審查委員會]收。
[文學創作]
1.每1人每1組可交1份作品,請以Word電子檔案寄到 akhioh@tgb.org.tw,並以書面稿(字跡工整)寫在稿紙上或以電腦列印在A4紙張,一式五份,以掛號郵寄到:(108)台北市中華路1段106號9樓「2009阿却賞審查委員會收」(若電子檔案無法以E-mail傳送,也可寄磁片或光碟來),參加徵選作品上勿書寫個人資料,請附身份證正反面影本一份並另外註明:姓名、參加類別、簡歷、聯絡電話、通訊地址、E-mail信箱。
2.參加徵選作品以未發表或出版者為限。請自留底稿,一律不退件 (曾於學術研討會發表的論文或曾貼於作者個人網站者不限)。
3.得獎作品將陸續發表於《台文BONG報》,亦可能選刊於本會網站或電子報,並保留集結發行的權利,不另計稿費和版稅。
十、其他:
1.申請日期自2009年10月1日起至2009年10月31日截止(郵戳為憑)。
2.本基金會邀請專家學者組成審查委員會,於一個月完成審查。
3.本會保留得獎論文及文學作品結集出版的權利(其中羅馬字的部份會以台灣羅馬字來修訂);經審查通過者應參加本基金會暫訂於12月初所主辦的頒獎典禮,公開發表每人10分鐘的心得報告。
4.得獎論文若於他日出版時,請於封面或扉頁註明曾受李江却台語文教基金會獎勵,並請贈送成書十五本予本基金會留存。
十一、洽詢:
李江却台語文教基金會:台北市10843 萬華區中華路一段106 號9 樓,TEL:(02)2311-2199、FAX:(02)2311-2210,E-mail:akhioh@tgb.org.tw。網址:www.tgb.org.tw;(聯絡人:朱素枝女士)。
財團法人李江却台語文教基金會

友善列印 傳送新聞和好友分享
這些評論各由發表者自負責任. 對於他們的發言內容, 本站不提供任何擔保.



Theme by astonthemes.com
Content managed by Ahui | System maintained by Enghui | Artwork designed by Miin