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第十一屆「台北扶輪盃」台語演講比賽活動辦法
壹、實施目的:增進國人對台語的瞭解與興趣,並能在生活起居上流利運用台語,進而欣賞台語優雅高尚的音韻。
貳、指導單位:台北市政府教育局。
參、主辦單位:台北大安、城東、城南、遠東、木蘭、永安扶輪社。
肆、承辦單位:台北市立士林高級商業職業學校。
伍、協辦單位:台北城東扶輪少年服務團。
陸、比賽組別:
一、國小中年級組:公、私立國民小學三、四年級之在校學生。
二、國小高年級組:公、私立國民小學五、六年級之在校學生。
三、國 中 組:公、私立國民中學或各級學校附設國中部之在學學生。
四、高中(職)組:公、私立高中(職)日、夜間部或各級學校附設高中(職)部之在學學生。
柒、報名日期:即日起至2010年1月20日止。
捌、報名方法:請於報名截止日期前,填妥報名表(如附件;不足時,請自行影印),並附上學生證影本(國小學生請學校訓導處或學務處於「證件黏貼處」欄位上加蓋處室章即可),依下列方式之一處理:
一、掛號逕寄「台北市105復興北路313巷23號3樓 台北城東扶輪社」。
二、親自送達「台北市105復興北路313巷23號3樓 台北城東扶輪社」。
三、至城東網頁(http://www.rotary-me.org.tw/)「活動消息」下載本報名表,並e-mail傳回:rotary.me@msa.hinet.net(請務必電話:02-2718-3262確認)。
四、傳真:02-2718-3263(請務必電話:02-2718-3262確認)。
玖、比賽日期及時間:
一、初賽:2010年3月27日(星期六)上午八時三十分。
二、決賽:2010年3月27日(星期六)下午一時三十分。
拾、比賽地點:
一、初賽:台北市立士林高級商業職業學校。
二、決賽:同初賽場地;若變更時,將在士商校門口公告,不另行通知。
拾壹、比賽規則:
一、演講題目:共四道題目,請選擇二道題目,一為初賽題目,另一為進入決賽題目。
(一)國小中年級組:甲、乙、丙、丁、
(二)國小高年級組:甲、乙、丙、丁、
(三)國 中 組:甲、乙、丙、丁、
(四)高中(職)組:甲、乙、丙、丁、
二、演講時間(逾時或不足演講時間部份,每30秒鐘扣「總分」一分。):
(一)國小中年級組:每人限時四分鐘(3分30秒(含)~4分30秒(含)不扣分)。
(二)國小高年級組:每人限時四分鐘(3分30秒(含)~4分30秒(含)不扣分)。
(三)國 中 組:每人限時五分鐘(4份30秒(含)~5分30秒(含)不扣分)。
(四)高中(職)組:每人限時六分鐘(5分30秒(含)~6分30秒(含)不扣分)。
三、評分項目:以下各項合計100%
(一)發 音:30%
(二)用詞與語法:30%
(三)演講內容:30%
(四)台風與服儀:10%
(五)時間控制:(此一部分扣分,由成績統計人員扣分)
四、報名人數:
(一)初賽:不限人數,但每組少於5人(含)以內,主辦單位可決定取消或合併。
(二)決賽:
各組初賽人數在20人(含)以內,取初賽成績在前50%者參賽;未足1人以1人計。
各組初賽人數在50人(含)以內,取初賽成績在前55%者參賽;未足1人以1人計。
各組初賽人數超過50人時,取初賽成績在前60%者參賽;未足1人以1人計。
五、出賽號次:
(一)各組初賽人員出場號次由主辦單位代抽,不得異議。
(二)各組初賽人員出場號次與比賽場地,於2010年3月15日(星期一)公佈於城東網站(http://www.rotary-me.org.tw/)「活動消息」,歡迎上網查詢。
(三)參加決賽之各組人員,於2010年3月22日(星期六)下午十二時三十分,抵達台北市立士林高級商業職業學校行政大樓五樓「第三會議室」,參加賽前說明會,並抽籤決定出場號次。未到者,由承辦單位代抽,不得異議。
六、報到時間及地點:請參賽之各組人員於競賽當日上午八時整前,前往台北市立士林高級商業職業學校行政大樓一樓川堂報到;並全程聆聽各參賽人員之演講與評審人員之講評,以求台語切蹉進步。
七、講演內容與原報名內登載題目不符時,視同表演不予計分。
八、評審人員講評後,立即公佈成績及名次;決賽後即舉行閉幕頒獎典禮。
九、若因參賽人員表現未達評審標準,主辦單位得決定部份獎項從缺。
拾貳、獎勵:
一、決賽參賽人數在五人(含)以下時,取第一、二名,各頒給獎狀乙面,以及獎(助)學金新台幣五千元、四千元整。
二、決賽參賽人數在六人(含)以上,取第一、二、三名,各頒給獎狀乙面,以及獎(助)學金新台幣五千元、四千元、三千元整。
三、每一參賽人員均頒給小禮品乙份,指導老師均頒給感謝狀乙只,以資鼓勵。
拾參、本項活動辦法若有不足或修訂時,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之。
至城東網頁(http://www.rotary-me.org.tw/)「活動消息」下載本報名表,
並e-mail:rotary.me@msa.hinet.net
(請務必電話:02-2718-3262確認)。
四、傳真:02-2718-3263(請務必電話:02-2718-3262確認)。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