壹、活動宗旨
為關懷鄉土、推展在地文化,特舉辦「2009年關懷台語演講比賽」活動,期盼透過演講活動,協助本土語言教學,呈現台語美學
讓語言生活化,達成共鳴,使本土語言向下紮根,推向世界觀,成為國際語言。
貳、活動相關單位
指導單位:教育部、內政部兒童局、彰化縣政府
主辦單位:關懷文教基金會、關懷廣播電台FM91.1
承辦單位:南彰化區初賽-天人獅子會
北彰化區初賽-台灣關懷婦女協會
決 賽-彰商獅子會
協辦單位:博愛藥局、彰化縣飛雁聯誼會、二林國小、二林青商會、二林獅子會、二林小哈佛電腦美語、忠孝國小、儒林獅子會、國立彰化高中、鹿港鎮公所、寶珍香食品公司、雅頓國際時尚造型、彰化縣各國民小學、小紅豬韓式烤肉火鍋、永吉補習班、彰化縣議員梁禎祥服務處、彰化縣議員黃秀芳服務處
贊助單位:彰化縣藥師公會、台灣食益補公司(白蘭氏)、台明將企業公司、彰化縣議會、彰化縣地方稅務局、 波蜜公司、名品輪胎股份有限公司、彰化縣新聞處、彰化縣衛生局、彰化縣環保局(陸續增加中)
參、比賽時間、地點
南彰化區初賽:2009年11月 8 日(星期日)上午8:00 二林國小
(二林鎮斗苑路5段22號8960057 )
北彰化區初賽:2009年11月15日(星期日)上午8:00 忠孝國小
(彰化市忠誠路61號7523944)
決 賽:2009年12月13日(星期日)上午8:00 國立彰化高中雨賢館
(彰化市中興路78號7222121)
肆、比賽辦法
一、活動採取初賽、決賽兩階段比賽方式辦理,初賽分成北彰化區、南彰化區,每區初賽各組取前三名參加決賽。
北彰化區為彰化區、和美區、鹿港區,南彰化區為員林區、北斗區、田中區、二林區、溪湖區。
二、組別、參加資格及演講題目如下:
組 別 參加資格 演 講 題 目
幼稚園團體組 採3~5人團體 台灣囡仔詩(童謠、童詩皆可)
國小低年級組 國小1~2年級 1.我的…(厝內的人、朋友…) 2.我上 (gau5)…(跳舞、讀冊、唱歌…) 任選一題
國小中年級組 國小3~4年級 1.一本冊 2.快樂的運動會 任選一題
國小高年級組 國小5~6年級 1.我上驚 ê(代誌、動物…) 2.(騎鐵馬、散步…)好 迌 任選一題
社 會 組 年滿25歲人士 1.網路的世界 2.歕雞胿 3.從(ui3)一個新聞講起 4.題目自訂 任選一題
※社會組報名人數達15人以上方舉行比賽
三、初賽各區活動時間預定半天完成。國小組視報名後之人數安排場次,另請詳閱其他事項。
伍、評比標準
一、演講時間規定:
◆幼稚園團體組:每組表演時間2分鐘
◆國小低年級組:每名演講時間2分鐘
◆國小中年級組:每名演講時間3分鐘
◆國小高年級組:每名演講時間3分鐘
◆社 會 組:每名演講時間4分鐘
二、評比方式:
項目 配分 內容 項目 配分 內容
演說內容 40% 主題、結構、表達 詞彙運用 10% 詞能達義、運用巧妙
語音發聲 40% 語音、聲調、語氣 整體表現 10% 台風、儀容、道具
三、扣分標準:
◆演講時間於規定前後30秒都不扣分;超過或不足規定時間30秒,每30秒扣一分。
◆比賽規定時間到響鈴一聲,超過30秒響鈴二聲,停止演講並自動下臺。
陸、報名辦法
一、網路報名:歡迎上「關懷文教基金會」網站報名,有關報名之詳細資料請隨時上網查詢確認。http://www.TaiwanCareCenter.org
二、關懷文教基金會電話報名:7244909 7289595 傳真報名:7259013
如以傳真方式報名,請來電確認資料是否清晰。即日起受理報名 截止日期:2009年10月28日(不得跨區報名)
柒、獎勵辦法
一、參加初賽者發給紀念品一份。參賽學童之指導老師如需「súi ê台灣話」書籍請逕與基金會陳小姐連繫。
二、初賽各組第一名、第二名、第三名及優選數名,頒發獎品及獎狀。
三、初賽各區各組取前第一、二、三名(若干名)參加決賽。
四、國小各組的決賽評選出第一名一人、第二名二人、第三名三人、第四名五人、第五名五人、第六名八人發給獎品代金及獎狀;
幼稚園團體組及社會組,視實際報名組數、人數另訂。
五、決賽獎品代金金額:第一名2,000元、第二名1,500元、第三名1,000元、第四名500元、第五名300元、第六名200元。
捌、其他事項
一、比賽號次由主辦單位採電腦抽籤決定,並個別以email方式通知參賽者。
二、參賽者上台不得帶稿,帶稿者不計分並不予評分。 三、當日比賽後統一公佈各組成績並於閉幕時頒獎。
四、幼稚園組之題目為台灣囡仔詩(童詩、童謠皆可)自由發揮表現方式不拘(吟誦、朗誦、吟唱、歌舞劇…),以整體表現為準。
五、幼稚園組之指導老師可以在台下提示;國小各組之指導老師、家長不得於台下提示。
六、指導老師填寫以不超過二人為限。
七、初賽得獎者,請於決賽當天報到時繳交演講稿(請以A4紙張.直式橫書.字體16.標楷體或以五百格稿紙書寫,並註明校名、班級、姓名、指導老師)。
八、本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,得由主辦單位適時修正之。




